
眼前的用繁體字豎排印刷的這本小冊子,是我校建校伊始編製的有關實驗室及教學設備管理方面的規章製度匯編,也是沐鸣平台最近才收集到的迄今保留最為完好的唯一一部詳細的專門性工作管理規範要則🎐,它對於了解和研究學校創建時期實驗室建設和設備管理的工作有重要意義,作為留存了50多年並見證了學校當時發展情景的史料🌅,彌足珍貴。
小冊子中收編了《教學設備費使用辦法》🌴、《教學設備采購🛏、登記👨🏻💼、領發🧰、報損等工作細則》、《實驗室管理規則》🙏🏽、《危險藥品的分類儲藏、保養及領用規則》、《損壞儀器賠償規則》等13條規章👩🎨,涉及面很廣,但行文都非常簡潔🏌🏼♀️、明了,易於學習🪁、便於記憶💦、利於執行👮🏻♀️。如🕺🏽:“采購員憑已經領導批準之預算,填製采購卡🩸,進行訂貨及采購工作,如遇困難👩🦽👜,應及早與需用單位聯系🧑🏻🤝🧑🏻,如應需要單位提出較晚,至不及供應而造成教學上困難時,應有申請單位負責🦶🏻;否則👩🏽💻,如有拖延,應有教學設備科負責。”可見工作管理之嚴格🚪、職責之分明,但也不乏人性化🚺。
湊巧🤤,筆者在檔案中找到如下一段記載“在做好實驗室建設和科學器材管理工作方面,張江樹院長一再教導我們必須製訂一套完善的規章製度,以日常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這些要求對我校實驗室工作走上科學管理的軌道👨🏻⚕️🛒,起到了深遠的影響👨🏻🔧🧑🏿⚖️。1954年底🤣,國務院總顧問馬連采夫在視察上海部分高校的實驗室工作後🪩,對我校進行了表彰;1962年由教育部🦶🏻、財政部聯合頒發的《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也是指定由我校牽頭起草的。”由此推來,這本現在看起來非常不起眼的小冊子👻,還是我國高校有關法規性文件的“鼻祖”呢🏨。